长沙晚报掌上长沙9月23日讯(全记者 李广军)市平易近沈先生正在便当店买了一包5元的孜然,成果发觉曾经过了保质期,于是,沈先生将便当店告上法庭,要求对方退还货款5元并领取补偿金1000元。记者23日从望城区法院获悉,该院支撑了沈先生的诉讼请求。沈先生引见,本年4月1日,他正在某便当店采办商品,买了一包价钱为5元的某品牌孜然,“该商品出产日期为2023年2月14日,保质期为常温下保留十八个月,保质期到期日为2024年8月14日。”沈先生认为,某便当店做为运营者未尽审查权利,为本身权益,遂诉至法院。望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沈先生采办孜然时已过保质期,且某便当店做为食物发卖方应晓得该景象。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三十四条之,系出产运营的食物。同时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之,发卖明知是不合适平安尺度的食物形成消费者丧失的,消费者除要求补偿外,还能够向发卖者从意价款十倍的补偿金,添加补偿金额不脚一千元的,为一千元。法院最终判令某便当店退还沈先生货款5元并领取补偿金1000元。“根据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》第一百四十八条,即便是发卖低价过时食物,也可能面对千元级此外赏罚性补偿,运营者切勿抱有侥幸心理,并及时清理过时、变质食物。”泰和泰(长沙)律师事务所高级合股人、副从任李志员律师暗示,另一方面,消费者碰到过时食物等食物平安问题时,也无需因商品价钱低而放弃。可先取运营者协商,协商不成的,既能够向市场监管部分赞扬举报,也能够间接向法院告状,从意“退还货款+赏罚性补偿”,“法令明白付与消费者此项,自动既是本身权益,也是督促运营者规范运营的主要力量。”。